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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谷县委 关于印发《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 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
时间:2017-05-19 15:50:00    来源:县委办
 
 
 
 
 
县委发〔2017〕11号
 
中共甘谷县委
关于印发《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
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
《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委(组):
现将《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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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谷县委
                                2017年5月18日       
 
 
 
 
 
 
 
 
 
 
 
 
 
 
 
 
 
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
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明 确县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形成县委常委会及其 成员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基本职责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机制,切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委“3783” 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要求, 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县委常委会职责
县委常委会是全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必须担负起集体领导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 尽责,对照“八个多少”衡量检验。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县委 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和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增 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认真研究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 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每年至少召开1-2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任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任务分工方案,逐级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开展廉政教育。坚持谈话约谈、廉政考试等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不断强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 从政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4.推进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做好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
5.加强监督考核。每年召开县委全体会议,审议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年度报告,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 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三述”评价。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强化结果运用。
6.严格选人用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做到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坚持报告请示。定期向县委全体会议和市委、市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纪委请示。
8.听取工作汇报。定期不定期听取县纪委、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汇报,研究处理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
9.全力支持保障。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和巡察工作的领导, 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为有效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证。
二、县委书记责任
县委书记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把 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带头示范引领、带头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对县委负责、对全县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对照“六个亲自”衡量检验。
1.牵头抓总职责。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定期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安排。
2.统筹协调职责既对县委及其工作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作 出安排部署,又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部门、县政协及县 法院、县检察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3.组织推动职责。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4.监督检查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县委常委会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县委常委会成员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5.示范带动职责。带头学习和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 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 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 内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 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守 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 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6.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职责。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落实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凡属重大问题,坚持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维护班子权威和团结统一。
7.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县委常委会成员、县委委员,县纪委、县委工作部门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畅通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对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责任
县委常委会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具体做到“七必须七同步”,即:组织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开展业务学习活动时,必须 同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安排部署分管领域分管部门业 务工作时,必须同步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参加分管联系单位会议 时,必须同步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分管工作时,必须同 步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基层工作调研时,必须同步调研 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谈话约谈时,必须同步约谈党风廉政建 设;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时,必须同步分析研 判并排查梳理廉政风险隐患点,及时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对照 “六个是否”衡量检验。
1.全面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分管领域的实际,指导分管领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细化实化全面从 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采取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推进措施,确保 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业务工作一同推进。
2.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县委常委会成员每季度至少听取l 次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在分 管领域结合分管工作开展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排查找准分管部门党 风廉政建设的风险点、隐患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 安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
3.认真及时谈话提醒。主动掌握分管领域领导干部在党风 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据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 巡察工作小组、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情况,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狠抓督促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分析研判和发现掌握分管领域内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问题,对相关部门单 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提醒告诫,分析查找原因督促整改落实。
5.严肃提出追责建议。县委常委会成员对分管领域出现违 纪违法问题的单位或干部,组织谈话或处理后还不改正或者整改 不到位,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追责建议,真正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 和真心关爱。
6.实行履责报告制度。县委常委会成员要定期向县委常委 会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谈深谈透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做到有探 索、有思考、有举措,避免浮在表面,真正把主体责任落细落小 落实。
 
 
 
 
 
 
 
 
 
 
 
 
中共甘谷县委常委会
会议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
 
    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履行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坚定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充分 发挥县委常委会的示范带头作用,挺纪在前,学习在先,根据《中 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要求,制定县委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制度。
一、学习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制度。
2.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
念新战略。
3.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和领导讲话、批示精神。
4.上级纪委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落实 “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
5.勤政廉洁先进事迹材料。
6.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
二、学习形式
1.集中学习导读。
2.集中观看视频教育片。
3.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和有关党内教育活动开展常
委成员交流研讨发言。
4.其他形式的学习。
三、学习要求
1.县委常委会会议前学习可与县委中心组学习、党内专题 学习教育等相结合,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以学习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分管联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3.县委各常委要切实改进学风,坚持把自己摆进去,带着问题学、原汁原味学,做到真学真用、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4.坚持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认真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四、组织保障
县委常委会会议前学习由县委办公室组织安排,建立学习记 录等相关档案资料。县纪委制定学习计划,做好会议前学习资料 准备等工作。
 
 
 
 
 
 
 
 
 
 
 
 
 
 
 
 
 
 
 
 
 
 
 
 
 
 
 
 
 
 
 
 
 
 
 
 
 
 
 
中共甘谷县委办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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